羅頓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羅頓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規定和其他內部控制監管要求(以下簡稱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結合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和評價辦法,在內部控制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的基礎上,我們對公司2020年12月31日(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的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了評價。
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其有效性,并如實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公司董事會的責任。監事會對董事會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控制的日常運行。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實現發展戰略。由于內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僅能為實現上述目標提供合理保證。此外,由于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對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風險。
根據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會認為,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未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未發生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
公司按照風險導向原則確定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
指標 | 占比(%) |
納入評價范圍單位的資產總額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資產總額之比 | 99 |
納入評價范圍單位的營業收入合計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營業收入總額之比 | 98 |
資產投資、關聯交易、工程項目、酒店業務
財務監控風險、資金風險、成本費用風險、客戶風險、供應商風險、人力資源風險、資產管理風險、合同管控風險、財務報告風險
無
公司依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及公司內部控制手冊,組織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
公司董事會根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對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認定要求,結合公司規模、行業特征、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等因素,區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研究確定了適用于本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準,并與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指標名稱 | 重大缺陷定量標準 | 重要缺陷定量標準 | 一般缺陷定量標準 |
資產總額 | 錯報≧資產總額的0.5% | 資產總額的0.1%≦錯報<合并會計報表資產總額的0.5% | 潛在錯報未達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標準 |
稅前利潤 | 錯報≧稅前利潤的5% | 稅前利潤的2%≦錯報<合并會計報表稅前利潤的5% | 潛在錯報未達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標準 |
營業收入 | 錯報≧營業收入的0.5% | 營業收入的0.1%≦錯報<合并會計報表營業收入的0.5% | 潛在錯報未達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標準 |
說明: 1)上表中的稅前利潤、資產總額、營業收入以審計后的年度合并財務報表數字為依據。
2)應用上述指標時,我們采用孰低原則確定年度的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缺陷性質 | 定性標準 |
重大缺陷 | (1)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舞弊行為; (2)注冊會計師發現的卻未被公司內部控制識別的當期財務報告中的重大錯報; (3)審計委員會對公司的對外財務報告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監督無效; (4)已經發現并報告給管理層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時間內未加以改正。 |
重要缺陷 | (1)未依照公認會計準則選擇和應用會計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財務報告過程中出現單獨或多項缺陷,雖然未達到重大缺陷認定標準,但影響到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和完整的目標。 |
一般缺陷 |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說明:
無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指標名稱 | 重大缺陷定量標準 | 重要缺陷定量標準 | 一般缺陷定量標準 |
資產總額 | 錯報≧資產總額的0.5% | 資產總額的0.1%≦錯報<資產總額的0.5% | 潛在錯報未達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標準 |
稅前利潤 | 錯報≧稅前利潤的5% | 稅前利潤的2%≦錯報<稅前利潤的5% | 潛在錯報未達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標準 |
說明:1)上表中的稅前利潤、資產總額以審計后的年度合并財務報表數字為依據。2)應用上述指標時,我們采用孰低原則確定年度的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缺陷性質 | 定性標準 |
重大缺陷 | 缺陷發生的可能性高,會嚴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嚴重加大效果的不確定性、或使之嚴重偏離預期目標 |
重要缺陷 | 缺陷發生的可能性較高,會顯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顯著加大效果的不確定性、或使之顯著偏離預期目標 |
一般缺陷 | 缺陷發生的可能性較小,會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確定性、或使之偏離預期目標 |
說明:
無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報告期內,經評價測試發現的一般缺陷已及時組織整改完成,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未發現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一般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未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一般缺陷。
經過對公司本部及各分子公司2020年度工作成果的檢查測試,對公司內控工作基本滿意。下一年度將繼續按照公司內控管理手冊進行內控管理工作,內控小組將進一步調動各公司各崗位人員的內控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使其能認真按照內控條例開展各個方面的業務工作,最大程度降低運營風險。
董事長(已經董事會授權):張雪南
羅頓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